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建议稿)
评标要点摘要
Key Scoring Rules
本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60分、投标报价30分、企业资信与业绩10分。技术标权重高于商务标,以强化技术方案在定标中的决定作用。
报价评分采用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双向扣分法,不采用最低价中标;初步评审对《技术规格书》全部标注“★”的实质性条款实行逐项核对,任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
技术标评审共8个评分项,其中主观评分项合计不超过24分,其余采用可核验的客观标准评分,以降低质疑投诉风险。
本办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图纸配套使用。本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权重高于商务标,以强化技术方案在定标中的决定作用。
本章明确本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是评标活动的基本准则。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1.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1.1.5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1.1.6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令第16号)。
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1.8 江苏省及苏州市现行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1.2.1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定标活动。
1.2.2 本办法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技术规格书》中的实质性要求(标注"★"的条款)为响应性评审的否决性标准。
1.3.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1.3.2 技术优先原则:本项目为既有住宅在用建筑改造,技术方案的可实施性、居民影响控制与长期防水可靠性重于报价高低,故技术标分值权重设为60%。
1.3.3 合理低价原则:不采用最低价中标,报价评分采用偏离基准价双向扣分。
1.3.4 可验证原则:所有评分项均须有对应的证明材料或可查验的实体成果,避免不可核实的纯文字评价。
1.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1.4.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4.3 评标活动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术语 | 定义 |
|---|---|
| 初步评审 | 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资格与响应性进行的符合性审查 |
| 详细评审 |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
| 评标基准价 | 用于计算报价得分的基准价格,按第六章确定 |
| 有效投标 | 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未低于成本价的投标 |
| 实质性要求 | 《技术规格书》中标注"★"的条款,不满足即为重大偏离 |
| 技术标 | 反映投标人技术能力与方案水平的评审内容 |
| 商务标 | 反映投标人报价与企业资信的评审内容 |
本章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职责与工作纪律。
2.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 评标专家应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2.1.3 建议配置:本项目技术专业性强,建议评标委员会构成如下:
| 序号 | 专业方向 | 建议人数 | 说明 |
|---|---|---|---|
| 1 | 建筑防水与外墙保温 | 2 | 评审技术方案与材料性能 |
| 2 | 施工技术与管理 | 1 | 评审施工组织与工艺 |
| 3 | 工程造价 | 1 | 评审报价合理性 |
| 4 | 招标人代表 | 1 | 熟悉项目情况与居民协调要求 |
2.1.4 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
2.2.1 权利: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按本办法独立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 义务: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本章规定从开标到出具评标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
3.2.1 初步评审按第四章执行,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三个环节,逐环节进行,前一环节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2.2 初步评审采用合格制,不作量化打分。任一环节不合格,即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3.3.1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第五章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审。
3.3.2 详细评审顺序: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技术标评审期间,报价文件应当封存或由监督人员保管。
3.3.3 重要程序要求:技术标评审应先于商务标评审完成,避免报价信息对技术评判产生锚定影响。建议将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与"商务标"两部分分别密封提交。
3.4.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3 不得通过澄清使原本不满足★条款的投标变为满足。
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2 评标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事项纪要等。
本章规定形式、资格与响应性三类符合性审查的具体标准,采用合格制判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 |
| 4 | 投标文件组成 | 齐全,无缺项漏项 |
| 5 |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文件递交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
| 7 | 报价唯一性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
| 8 | 联合体投标 | 如接受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建议不接受联合体)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本工程内容 |
| 2 | 施工资质 | 具备建筑装饰专项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等资质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 4 | 类似工程业绩 | 无业绩要求 |
| 5 | 项目经理 | 无业绩要求 |
| 6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 7 | 关键岗位人员 | 登高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
| 8 | 财务状况 |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
| 9 | 信用记录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10 | 关联关系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的情形 |
合规提示:上列资质等级、业绩数量与规模门槛应与项目实际规模相匹配,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或同等"的认定标准,避免构成不合理条件。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投标范围 |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
| 2 | 工期 | 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总工期上限 |
| 3 | 质量标准 |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与内控验收指标 |
| 4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保证金 | 按规定缴纳 |
| 6 | 合同主要条款 | 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 |
| 7 | 实质性技术条款 | 《技术规格书》全部★条款逐项响应且满足 |
| 8 | 技术参数响应表 | 已按附录D格式逐条填报完整 |
| 9 | 技术方案完备性 | 已提交《技术规格书》11.1条要求的全部技术文件 |
4.4.1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参数响应表》,逐项核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
4.4.2 对于响应表中填报"满足"但无相应证明材料支撑的条款,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后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判定为不满足。
4.4.3 响应表中填报"偏离"但未在偏离说明栏说明的条款,按不满足处理。
4.4.4 下列★条款为本项目核心实质要求,须重点核对:
|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核对要点 |
|---|---|---|---|
| 1 | 4.1 | 不铲除原系统直接安装 | 施工方案是否以铲除重做为主线 |
| 2 | 4.4 | 系统自重≤20 kg/㎡ | 型式检验报告 |
| 3 | 5.1 | 防水设计工作年限≥25年 | 体系耐久性论证文件 |
| 4 | 5.3 | A级竖丝岩棉带,容重≥140 kg/m³ | 材料检验报告 |
| 5 | 5.4 | 粘结面积率≥60%(条点框粘法) | 工艺说明与图示 |
| 6 | 5.5 | 锚固≥9个/㎡,角部及飘窗≥12个/㎡ | 节点图与计算书 |
| 7 | 7.1 | 实体样板≥10 ㎡且含1樘飘窗 | 样板实施方案 |
| 8 | 7.3 | 内控验收指标(拉拔≥0.12 MPa、淋水4 h等) | 质量承诺书 |
| 9 | 8.1 | 质保期≥10年 | 质保承诺书 |
| 10 | 8.2 | 提供IDI或同等工程质保保险 | 保险方案或意向书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章规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评分构成与具体评分标准,是本办法的核心内容。
5.1.1 本项目评标总分为100分,分值构成如下: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占比 |
|---|---|---|
| 技术标 | 60分 | 60% |
| 商务标(报价) | 30分 | 30% |
| 商务标(企业资信与业绩) | 10分 | 10% |
| 合计 | 100分 | 100% |
5.1.2 技术标分值内部构成: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 1 | 技术方案针对性与可行性 | 10分 |
| 2 | 系统构造与材料性能 | 9分 |
| 3 | 施工工艺与工法 | 9分 |
| 4 | 检测方案与质量控制 | 7分 |
| 5 | 实体样板与工艺演示 | 8分 |
| 6 | 进度计划与工期承诺 | 4分 |
| 7 | 安全文明施工与居民协调 | 4分 |
| 8 | 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 | 3分 |
| 9 | 第三方检测验证与质量证明 | 3分 |
| 10 | 外墙渗漏缺陷数字化勘察与BIM建模 | 3分 |
| 小计 | 60分 |
5.1.3 技术标评分中,主观评分项(第5.2.1、5.2.3、5.2.4、5.2.7项)合计不得超过技术标总分的50%(即不超过30分),其余评分项应采用可核验的客观标准评分,以降低质疑投诉风险。
5.1.4 第5.2.9项与第5.2.10项均为可选评分项。投标人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该项不得分,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情形。
技术标共设10个评分项,各评分项均给出"优、良、中、差"四档评分标准,供评标委员会对照投标文件的实际响应内容逐档判定。其中第5.2.9项与第5.2.10项为新增的可选评分项。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准确识别本项目"不铲除原系统直接安装"的核心技术难点,提交完整的新旧系统兼容性论证,含荷载传递路径分析、界面粘结可靠性验证、热工与湿迁移分析;方案针对性强、逻辑严密、可直接实施 | 8~10分 |
| 良 | 识别主要技术难点并提出应对措施,提交兼容性论证但深度不足,方案总体可行 | 6~7分 |
| 中 | 基本理解技术要求,方案较通用,缺少针对本项目特定缺陷的分析 | 3~5分 |
| 差 | 方案套用通用模板,未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或技术路线与★条款不符 | 0~2分 |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系统构造层次完整清晰,各层材料指标均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如系统自重、岩棉容重、锚固数量等指标优于规定值),提供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与耐久性数据,系统成套性明确 | 7~9分 |
| 良 | 各层材料指标均满足要求,提供主要材料检验报告 | 5~6分 |
| 中 | 主要材料满足要求,个别辅助材料指标说明不充分 | 2~4分 |
| 差 | 存在指标不满足或用拼凑材料组价的情况 | 0~1分 |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工序分解完整,关键工艺(界面增强、条点框粘、锚固布置、板缝密封、飘窗冷缝注浆)均编制专项作业指导书并附节点详图;在此基础上有与既有外墙改造、飘窗渗漏治理相关的省级工法、专利或参编标准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 | 7~9分 |
| 良 | 主要工序工艺说明完整,节点详图齐全,但缺少专项作业指导书 | 5~6分 |
| 中 | 工艺说明较笼统,节点做法表述不清 | 2~4分 |
| 差 | 缺少关键工艺说明,或工艺明显不可实现 | 0~1分 |
说明:工法、专利、参编标准加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加分以本项满分9分为限。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检测方案完整,明确揭板法与红外热像双检、锚栓拉拔取样部位与组数、淋水4 h试验的覆盖范围与记录格式;建立三级质量自检体系与不合格品处置流程 | 6~7分 |
| 良 | 检测项目与频次满足要求,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完整 | 4~5分 |
| 中 | 检测内容有漏项,质量控制措施较笼统 | 2~3分 |
| 差 | 未编制检测方案,或检测标准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 0~1分 |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投标时已制作并现场展示实体样板(面积不小于1 ㎡)或提供已完成项目的样板影像资料,能清晰展示界面增强、粘结涂布、锚固布置、板缝密封的完整工艺;样板观感质量优良 | 7~8分 |
| 良 | 提供实体样板或影像资料,工艺节点展示较完整 | 5~6分 |
| 中 | 仅提供图片资料,无实体样板或工艺过程展示 | 3~4分 |
| 差 | 未提供任何样板或工艺展示材料 | 0~2分 |
说明:本评分项为技术标中最能体现实际施工能力的客观项,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可在开标前预约现场样板展示场地"。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提交横道图与网络计划,关键线路清晰,工序穿插合理;承诺工期比招标文件上限缩短15%以上,且提出分期分区施工方案以减少对居民的连续影响 | 4分 |
| 良 | 进度计划完整,承诺工期比上限缩短5%~15% | 3分 |
| 中 | 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工期满足要求但无压缩 | 1~2分 |
| 差 | 进度计划不完整或工期超过规定上限 | 0分 |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提交专项《居民协调与扰民控制方案》,含施工公告制度、作业时段安排、噪声与扬尘控制、垃圾清运路线、居民投诉响应流程;提出建筑垃圾减量量化措施与减量比例承诺 | 4分 |
| 良 | 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与居民协调措施,内容较完整 | 2~3分 |
| 中 | 方案内容笼统,缺少居民协调专项安排 | 1分 |
| 差 | 未提交相关方案 | 0分 |
| 评分档次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优 | 承诺质保期超过10年,提交IDI保险或同等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方案,明确服务网点、人员配置与备品备件供应,建立年度回访制度 | 3分 |
| 良 | 承诺质保期10年并提供保险方案,售后措施基本完整 | 2分 |
| 中 | 仅作原则性承诺,缺少具体安排 | 1分 |
| 差 | 未提交售后服务承诺书 | 0分 |
本项为可选评分项。投标人未提交本项材料的,本项不得分,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作为否决投标情形。本项不指定检测机构,不限定报告出具机构所在地域。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第三方检测报告 | 2分 | 提交所投外墙装饰保温一体板系统或其组成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具机构持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认定项目范围覆盖报告所列检测参数的,每份符合要求的报告得1分,最多得2分 |
| 2 | 关键指标覆盖度 | 1分 | 上述报告检测参数覆盖《技术规格书》所列系统自重、拉伸粘结强度(含耐水与耐冻融条件)、锚栓抗拉承载力、燃烧性能等级、体积吸水率等关键指标的,得1分 |
说明:(1)评标委员会按报告出具机构资质证书与报告编号可公开查验的原则进行核验,查验不通过的不予计分。(2)投标人可提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性或行业性型式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认定文件,作为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材料。
本项考核投标人提交的《外墙渗漏缺陷数字化勘察与BIM建模实施方案》,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本项目成品BIM模型。未提交本方案的,本项不得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勘察方法 | 1分 | 明确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红外热像检测等手段的组合方案,说明设备型号与标称精度、测站布设与拼接精度控制措施、渗漏疑点与热像异常的判读方法及现场复核程序 |
| 2 | 数据标准与交付 | 1分 | 明确模型交付遵循GB/T 51235与GB/T 51269,采用IFC格式交付,平面坐标系统一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属性字段覆盖部位编码、缺陷类型、量化等级、定位坐标、影像与热像图关联编号 |
| 3 | 运维衔接 | 1分 | 提交模型与既有物业管理系统或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的对接方案,明确数据更新机制与数据维护承诺 |
说明:(1)本项各子项按要素齐备程度逐项计分,具备全部要素的得满分,缺少部分要素的按实际具备要素比例计分。(2)投标人已在其他既有建筑外墙改造项目中建立同类缺陷BIM模型并实际应用的,可提交脱敏后的模型样例作为能力证明,由评标委员会据实核验;样例不涉及本项目具体数据,不作为本项目履约义务的替代。(3)投标人自愿提交本项目初步建模成果的,评标委员会可据实评判,但不作为得分的前提条件。
合规提示:本项属性字段应采用行业通用中性命名,缺陷分级判据引用《技术规格书》已对全体投标人公开的统一判据,不得引用特定企业的内部分级规则、红外热像判读阈值或专有注浆参数。
商务标共40分,由投标报价评分与企业资信及业绩评分两部分构成。
报价评分按第六章确定的方法计算。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类似工程业绩 | 4分 | 近5年每提供1项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外墙改造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
| 2 | 质量管理体系 | 2分 | 具备有效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
| 4 | 企业技术能力 | 3分 | 使用外墙保温或建筑防水相关工法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 5 | 项目团队配置 | 1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齐全、分工明确,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得1分 |
合规提示:业绩评分应设置"或同等"认定条款,且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5.4.1 独立评分:技术标各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分起点应统一从满分或基准分向下调整,避免锚定偏差。
5.4.2 去极值:技术标主观评分项(5.2.1、5.2.3、5.2.4、5.2.7)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不去极值,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5.4.3 分值精度:各评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4.4 评分理由:主观评分项低于满分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分表中简要说明扣分理由。
5.4.5 算术校核:报价得分计算出现错误时,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
5.5.1 投标人最终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报价得分 + 企业资信与业绩得分。
5.5.2 各分项得分应汇总至《评分汇总表》(附录D),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本章规定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与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6.1.1 评标基准价按下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1 − K)
其中 K 为下浮系数,建议取值范围为 0%~2%,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梯度建议为 0%、0.5%、1%、1.5%、2%。
6.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计入基准价计算:
6.1.3 有效投标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2.1 采用双向偏离扣分法:
报价得分 = 30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 100 × 0.6
6.2.2 报价得分计算示例:
| 偏离幅度 | 扣分 | 得分 |
|---|---|---|
| 0%(等于基准价) | 0 | 30.00 |
| +5%(高于基准价) | 3.0 | 27.00 |
| −5%(低于基准价) | 3.0 | 27.00 |
| +10% | 6.0 | 24.00 |
| −10% | 6.0 | 24.00 |
| ±20% | 12.0 | 18.00 |
6.2.3 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不再向下计算。
说明:双向扣分法可有效抑制恶性低价竞争,同时避免报价过高,引导投标人在合理区间内报价。
6.3.1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2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2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6.3.3 低于成本价判定应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的偏离度、人工费与机械费占比、管理费与利润水平、工期压缩带来的赶工成本、社会平均成本参考值。
6.4.1 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6.4.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应随文件发布,便于投标人理解价格构成。
本章规定最终排名规则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式。
7.1.1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1.2 最终得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
7.1.3 推荐中标人原则: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7.2.1 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在指定媒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2.2 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与工期响应情况、评标结果、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情况。
7.2.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3.1 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3.2 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7.3.3 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8.1 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8.3 本办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
8.4 本办法中所有评标标准、方法与中标条件,均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唯一依据,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
本部分提供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分、商务标评分与评分汇总的格式化表格,供评标委员会现场使用。
| 序号 | 评审环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证照一致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2 | 形式评审 | 签字盖章 | 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3 | 形式评审 | 文件组成 | 齐全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4 | 资格评审 | 资质等级 | 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5 | 资格评审 | 类似业绩 | 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6 | 资格评审 | 项目经理 | 符合要求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7 | 响应性评审 | ★条款响应 | 全部满足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8 | 响应性评审 | 工期承诺 | 不超过上限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9 | 响应性评审 | 技术文件完备性 | 齐备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10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 | 已缴纳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平均得分 |
|---|---|---|---|---|---|---|---|---|
| 1 | 技术方案针对性与可行性 | 10 | ||||||
| 2 | 系统构造与材料性能 | 9 | ||||||
| 3 | 施工工艺与工法 | 9 | ||||||
| 4 | 检测方案与质量控制 | 7 | ||||||
| 5 | 实体样板与工艺演示 | 8 | ||||||
| 6 | 进度计划与工期承诺 | 4 | ||||||
| 7 | 安全文明施工与居民协调 | 4 | ||||||
| 8 | 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 | 3 | ||||||
| 9 | 第三方检测验证与质量证明(可选) | 3 | ||||||
| 10 | 外墙渗漏缺陷数字化勘察与BIM建模(可选) | 3 | ||||||
| 技术标合计 | 60 |
|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 1 | 投标报价得分 | 30 | |||
| 2 | 类似工程业绩 | 4 | |||
| 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 | |||
| 4 |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 1 | |||
| 5 | 企业技术能力(专利/工法/参编标准) | 2 | |||
| 6 | 项目团队配置 | 1 | |||
| 7 | 财务状况 | 1 | |||
| 商务标合计 | 40 |
| 投标人 | 技术标得分(60) | 报价得分(30) | 资信业绩得分(10) | 最终得分 | 排名 |
|---|---|---|---|---|---|
| 投标人1 | |||||
| 投标人2 | |||||
| 投标人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日期:
(本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