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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龙政报〔2026〕 号

龙井市海兰江污染源头治理与
绿色产业开发 EOD 项目调整报告

(送 审 稿)

龙井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十月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 号)关于"突出增值反哺、坚持一体化实施、坚决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要求,我市对龙井市海兰江污染源头治理与绿色产业开发 EOD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核。基于土地要素、产业招商、融资环境等方面的客观变化,按照"生态为本、产业做实、投资压降、期限适配"的思路,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提出优化调整方案,并创新导入中国女子足球青训与培养产业基地、冰雪运动体验与训练基地、面向体育康复与大众康养的中医药膳产业三大特色产业板块,构建差异化产业竞争壁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目  录
  1. 项目原批复(入库)及实施基本情况 — 一
  2. 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及原因分析 — 二
  3. 项目调整的具体方案 — 三
  4. 调整后的项目可行性与 EOD 逻辑论证 — 四
  5. 保障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 五

一、项目原批复(入库)及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海兰江(龙井段)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为实施单元,采取"污染源头治理+绿色产业开发"一体化组织方式,通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反哺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项目层面资金自平衡。项目原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范围覆盖流域沿线各乡镇,总投资 14.20 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投资 6.60 亿元、关联产业开发投资 7.60 亿元。项目于 2024 年经省级推荐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取得政策性金融机构授信意向。

表 1 项目原批复(入库)主要指标
项目原批复(入库)内容说明
项目名称龙井市海兰江污染源头治理与绿色产业开发 EOD 项目2024 年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实施范围海兰江(龙井段)干流及 3 条主要支流流域覆盖流域沿线各乡镇
总投资14.20 亿元生态治理 6.60 亿元、产业开发 7.60 亿元
资本金比例20%2.84 亿元,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全额出资
实施主体龙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单独实施
实施期限2024—2028 年,共 5 年建设期 3 年、达产期 2 年,运营期 20 年
主要目标海兰江(龙井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形成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组团生态效益与产业收益同步考核

注:本表数据依项目原实施方案及入库申报材料口径填列,具体批复文号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原建设内容

原方案生态环境治理部分投资 6.60 亿元,包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岸线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6 类工程;关联产业开发部分投资 7.60 亿元,以朝鲜族民俗文化旅游为主导,配套冰雪运动、风情商业街、田园综合体、林下经济基地和绿色食品加工园,形成"文旅引领、多业补充"的产业组合。

(三)前期已开展工作

项目立项、用地预审与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已按程序办理;2024 年经省级推荐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政策性银行出具授信意向并签订借款合同。截至 2026 年 9 月底,累计完成投资 4.62 亿元,占原批复总投资的 32.5%,其中生态环境治理完成 3.05 亿元,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3 处、畜禽粪污收储中心 1 处、生态缓冲带修复 8.6 公里,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四)原方案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2025 年以来,随着宏观政策环境、土地要素条件和文旅市场格局的变化,原方案在落地层面暴露出三个较为集中的问题:一是产业板块用地难以落实,民俗文化旅游综合体、冰雪及水上运动基地选址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多次调整仍无法取得合规用地手续;二是文旅招商不及预期,两轮招商均未形成有效投资主体,区域内同类项目已现同质化竞争,原测算的客流与客单价假设明显偏高;三是财务平衡出现缺口,按 2025—2026 年实际运营数据修正后,达产年经营净现金流仅约 0.72 亿元,低于年还本付息 0.85 亿元的需求,本息覆盖倍数降至 0.83,若不调整,将不得不依靠财政补贴维持运转,存在触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红线的现实风险。

核 心 判 断

原方案的问题不在于生态治理内容,而在于产业板块"大而不实"——以文旅为主导的现金流结构建立在未经验证的客流假设之上,一旦用地与招商受阻,整个项目的资金自平衡逻辑即告失效。调整的本质,是把"账面平衡"改造为"可验证的现金流平衡"。

二、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及原因分析

本次调整不是对项目方向的后退,而是在政策约束趋紧、市场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的主动优化。调整所遵循的基本逻辑是:以合规性为前置条件,以现金流可验证性为核心标准,以生态治理成效为不可让渡的底线,对产业板块作结构性置换,对投资规模作适应性压降。

(一)政策与合规导向:调整是落实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

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与耕地保护底线

龙井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814.59 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 70.52%,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6640 公顷(数据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2026 年 7 月)。原方案中民俗文化旅游综合体、冰雪及水上运动基地两个子项,部分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存在空间重叠,虽经多轮选址比选,仍无法在合规前提下落地。继续保留上述内容,不仅无法开工,还将使整个项目面临用地违规风险。将不具备合规用地条件的子项调出,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保护制度的严格执行,而非对建设目标的放弃。

2. 严格落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求

吉林省属国家确定的债务风险重点省份。按照《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 号)精神,重点省份在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之前,须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压降融资规模、清理规范在建项目,仅对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中央明确支持领域"有保有压"。本项目属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范畴,不属于被严控的交通、社会事业、产业园区等领域,但投资规模与融资结构必须与地方财力相匹配。原方案 20% 的资本金比例、11.36 亿元的债务性资金,在当前环境下既加重地方出资压力,也不符合金融机构对同类项目的审慎要求。压降投资规模、提高资本金比例,是使项目回归"财务可持续"边界的必要动作。

3. 主动对标 EOD 模式最新管理要求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 号)明确"项目入库后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重大变更需按照新项目重新入库",并设定关联产业负面清单,明确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与生态治理关联性不强的内容不得纳入。原方案中的朝鲜族风情商业街及配套,实质带有商业地产属性,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关联链条薄弱,属应主动清理的内容。同时,2025 年 2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明确 EOD 项目不再通过国家储备库推送金融机构、部级不再开展入库技术指导,转由各地自主推动、金融机构独立审贷(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4157 号建议的答复,2025 年 11 月)。这一转向意味着,项目能否获得融资支持,决定性因素已从"模式符合性"转为"现金流可验证性"。本次调整正是对这一政策转向的主动响应。

(二)市场与产业导向:调整是顺应产业规律的主动置换

1. 原文旅主导型产业组合的市场基础已发生变化

原方案产业收益的 62% 依赖文旅板块,测算基于 2019 年客流水平与较高客单价假设。2025 年以来,区域内冰雪旅游、民俗旅游供给快速增加,龙井市 2021—2025 年雪季累计接待游客 345.4 万人次、实现收入 16.3 亿元(数据来源:中国吉林网,2026 年 1 月),总量可观但单体项目分流明显,新进入者获客成本显著上升。同时,文旅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现金流季节波动大,作为 EOD 项目的反哺来源,稳定性不足是其结构性缺陷。

2. 新导入产业具备真实的资源禀赋与现金流基础

龙井市在北纬 42° 黄金水稻带、长白山生态核心区与朝鲜族文化发源地交汇处,具备不可复制的禀赋,新导入的产业板块均属"有订单、有产能、有价格"的实业型资产,其中三大特色产业直接激活已建成存量资产:

——有机水稻及精深加工。"海兰江"牌大米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延边已构建 48 个企业品牌、109 个产品品牌矩阵,延边大米每公斤 12–25 元、高端品类畅销京沪浙并出口日韩;流域水质稳定Ⅲ类与土壤改善直接支撑有机认证与品牌溢价,米糠油、速食米饭等深加工与"共享稻田"认养模式进一步抬高价值链。

——朝鲜族民俗沉浸式文旅。龙井为朝鲜族文化重要承载地,农乐舞、非遗饮食、古村落资源原真性强;2024 年全州文旅收入 746 亿元,但龙井单体客流同比下滑,板块据此走"高客单价、深体验、强复游"精品路线,以古村提升+沉浸式演艺+轻资产民宿研学替代原重资产文旅综合体,从根源上去掉商业地产属性。

——林下道地中药材。依托长白山"北药"资源,发展五味子、桔梗、防风、刺五加、桑黄仿野生栽培,布设于水土流失治理与缓冲带修复地块,治理即经营空间;吉林省 2025 年明确"藏粮于林"、延边对林下药材抚育指标优先保障,合规且高溢价。

——农光互补与园区绿电配套。利用有机稻田与林下药材基地的复合利用空间、园区厂房屋顶及未利用地建设,为稻米加工、药材烘干、文旅设施与流域治理设施提供绿电,替代化石能源能耗并形成碳资产。需作特别说明:按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第八条,光伏类内容仅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发展光伏、种植养殖与加工等复合型产业"的情形中被明确列举,单纯售电型光伏与流域生态治理的关联性不足,评审中极易被认定为"两张皮"。因此本方案不将其作为独立关联产业子项,定位为产业能源配套,其售电收益不进入反哺主口径(详见本报告第四章财务双口径说明)——即便按最严口径剔除该部分收益,项目资金自平衡依然成立。

——中国女子足球青训与培养产业基地。依托已建成的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实施内容填充:该小镇总投资 7.5 亿元、拥有延边规模最大的 47 块连片标准足球场地,2018 年落成以来举办大中型赛事近 900 场,系延边龙鼎队大本营(2024 赛季主场场均上座 1.7 万人)。本子项仅投入学员宿舍与教学楼改造、运动医学康复中心、草坪升级等经营性内容,不征地、不建主场,以轻资产方式激活 7.5 亿元存量资产。政策端,《中国女子足球改革发展方案(2022—2035 年)》要求"到 2025 年中国足协与地方共建体教融合女足青训中心达到 30 家",延边州体校已设女足 U12/U14/U16 梯队、龙井已建 U10—13 女子梯队,本基地是国家级青训政策的直接承接载体。

——冰雪运动体验与训练基地。依托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改扩建(造雪系统升级、安全防护设施、服务综合体与夏季运营设施),原方案同主题子项因选址触碰红线已调减,本轮以"存量改扩建"方式合规回归、不新增建设用地。政策端,《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4〕49 号)提出 2027 年冰雪经济总规模 1.2 万亿元、2030 年 1.5 万亿元,并明确"把冰雪经济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中加强冰雪项目用地保障",要素通道明确。

——中医药膳与体育康复康养。建设药膳加工中心(SC 认证产线)、运动营养补剂车间与康养体验馆,原料直供项目内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种植—加工—康养"链内闭环。定位高附加值消费品而非低端农产品,对接运动营养、银发康养与年轻消费群体三大市场,"药食同源"目录管理提供合规通道。

(三)落地可行性导向:调整是保障项目"真落地、真见效"的必由之路

从土地要素看,原方案产业板块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约 46 公顷,其中 28 公顷位于生态保护红线或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无法通过调整补足;调整后产业板块优先使用原已获批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压减至 12 公顷以内,全部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解决。

从资金筹措看,原方案依赖大规模政策性贷款与专项债券叠加,在债务率约束下续作难度加大;调整后总投资 13.50 亿元,较原批复 14.20 亿元压降 0.70 亿元,资本金比例由 20% 提高至 30%,债务性资金由 11.36 亿元压降至 9.45 亿元、降幅 16.8%,既降低了地方出资压力,也使项目本息覆盖倍数回到安全区间。三大特色产业新增投资合计 2.30 亿元,全部用于激活已建成的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等存量资产,不新增建设用地、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投资强度低而现金流可验证性强。

从实施能力看,市城投集团具备生态治理与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但缺乏文旅、康养、农牧等产业的运营经验与团队。原方案由单一平台公司实施文旅类重资产项目,本身就存在"建成不会运营"的隐患。引入具备产业运营实绩的社会资本,是补齐这一短板的现实途径。

三 个 不 是

本次调整,不是缩减生态治理投入(治理投资仅微调 0.30 亿元,且向面源污染与粪污治理集中);不是降低项目标准(水质目标、治理范围不降);不是甩包袱(债务规模同步压降、政府出资反而减少)。调整的实质,是把不成立的部分砍掉,把成立的部分做实。

三、项目调整的具体方案

(一)建设内容调整

按照"生态治理只优化不减力、产业开发大置换求实效"的原则,调减 4 个子项、调增 7 个子项,总投资由 14.20 亿元调整为 13.50 亿元,压降 0.70 亿元、降幅 4.9%。

表 2 调减(取消)内容清单
子项名称原投资
(亿元)
调减额
(亿元)
调减原因
海兰江朝鲜族民俗文化旅游综合体2.602.60选址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两轮招商未形成有效投资主体,客流假设无法验证
琵岩山—海兰湖冰雪及水上运动基地1.401.40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内,且区域内同类项目已形成充分供给,重复建设风险高
朝鲜族风情商业街及配套1.201.20实质具商业地产属性,与生态治理关联链条薄弱,不符合 EOD 关联产业要求
万亩梨园田园综合体(部分观光设施)1.100.30调减非经营性观光设施,保留果园更新改造与水肥一体化等生产性内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缓冲带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源地保护(部分标段)4.300.70结合已建成工程实际,优化工艺路线与建设标准,压减重复布点与超标配置
合 计10.606.20—

注:本轮调整后新增的"冰雪运动体验与训练基地",系对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的改扩建(存量用地、不新增建设用地),与原调减子项(琵岩山—海兰湖区域新建、选址触碰生态保护红线与河道管理范围)在选址合规性与建设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不构成反复调整。

表 3 调整后产业开发及配套板块构成(七个子项)
子项名称投资额
(亿元)
占板块比调整依据与优势
海兰江有机水稻及精深加工1.3018.1%布设于海兰江沿岸高标准农田与已建成缓冲带修复区,依托"海兰江"国家地理标志与有机认证,发展米糠油/速食米饭深加工与"共享稻田"认养;好水好土直接转化为品牌溢价
朝鲜族民俗沉浸式文旅1.5020.8%明东村等朝鲜族古村提升、沉浸式演艺/非遗手作、轻资产民宿与研学;去商业化地产,与延吉大众游错位、走高客单价精品路线
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0.8011.1%五味子/桔梗/防风/刺五加/桑黄仿野生栽培于水土流失治理与缓冲带修复地块,治理即经营空间;不占耕地、政策合规,并为中医药膳板块提供原料
中国女子足球青训
与培养产业基地
0.8011.1%新增。依托已建成的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总投资 7.5 亿元、47 块连片标准场地、延边龙鼎队大本营)实施内容填充:学员宿舍与教学楼改造、运动医学康复中心、草坪升级;不征地、不建主场,轻资产激活存量
冰雪运动体验
与训练基地
0.9012.5%新增。依托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改扩建(造雪系统升级、安全防护设施、服务综合体与夏季运营设施),原方案同主题子项因选址触碰红线已调减,本轮以存量改扩建方式合规回归
中医药膳与体育
康复康养
0.608.3%新增。建设药膳加工中心(SC 认证产线)、运动营养补剂车间与康养体验馆,原料直供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种植—加工—康养"链内闭环,高附加值消费品定位
农光互补与园区
绿电配套(配套)
1.3018.1%能源配套,非关联产业。布设于稻田与林下药材基地复合利用空间、园区厂房屋顶及未利用地,为加工、文旅与治理设施供绿电;按《实施导则》第八条不作独立关联产业子项,售电收益不进入反哺主口径
产业开发板块合计7.20100%其中关联产业 5.90 亿元+能源配套 1.30 亿元;+生态环境治理 6.30 亿元=总投资 13.50 亿元

注:调整后产业开发投资 7.20 亿元。前四大关联产业合计 4.90 亿元,系在上一轮调整方案基础上完整保留;新增三大特色产业合计 2.30 亿元,全部为激活存量资产(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 7.5 亿元资产、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的内容填充型投资,不新增建设用地。生态治理投资 6.30 亿元,较原方案 6.60 亿元微降 0.30 亿元,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投 0.35 亿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增投 0.05 亿元。

表 4 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对比
投资构成调整前
(亿元)
占比调整后
(亿元)
占比增减
生态环境治理6.6046.5%6.3046.7%-0.30
关联产业开发7.6053.5%5.9043.7%-1.70
产业能源配套(农光互补)——1.309.6%+1.30
合 计14.20100.0%13.50100.0%-0.70
调整前
生态治理 6.60
产业开发 7.60
14.20 亿元
调整后
生态治理 6.30
关联产业 5.90
能源配套 1.30
13.50 亿元

生态治理占比 46.7% 与原批复持平,总投资较原批复压降 0.70 亿元;压减部分全部为非合规、非现金流资产,新增部分全部为激活存量资产的经营性内容

(二)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调整

总投资由 14.20 亿元调整为 13.50 亿元。资本金比例由 20% 提高至 30%,资本金总额 4.05 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0.90 亿元、社会资本方出资 3.15 亿元;债务性资金由 11.36 亿元压降至 9.45 亿元,压降 1.91 亿元、降幅 16.8%。

表 5 资金筹措结构对比
资金来源调整前
(亿元)
占比调整后
(亿元)
占比增减
项目资本金2.8420.0%4.0530.0%+1.21
 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2.8420.0%0.906.7%-1.94
    社会资本方——3.1523.3%+3.15
政策性银行贷款9.2064.8%7.6056.3%-1.60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615.2%1.309.6%-0.86
绿色债券及产业基金——0.554.1%+0.55
合 计14.20100.0%13.50100.0%-0.70

注:债务性资金合计由 11.36 亿元压降至 9.45 亿元、降幅 16.8%;政府方出资压降 1.94 亿元、降幅 68.3%;社会资本方出资 3.15 亿元(较上一轮方案增加 0.69 亿元,对应三大特色产业的运营责任与对赌安排);占比数据经四舍五入处理。贷款利率按现行政策性金融绿色信贷口径测算,最终以银行审贷结果为准。

(三)实施主体调整

原实施主体为龙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实施。调整后,由该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争方式引入的产业投资运营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名称待工商核准),股权结构为政府方 32.1%、社会资本方 67.9%,由社会资本方控股并主导产业运营。

调整理由有三:一是补齐运营能力短板。调整后的产业以有机水稻精深加工、民俗沉浸式文旅、林下道地中药材、女足青训、冰雪运动、中医药膳康养为主,属实业型经营,需要具备种植基地管理、产品渠道、品牌运营、体育场馆与冰雪运营能力的主体,单一平台公司不具备相应团队。二是符合 EOD 实施主体要求。《实施导则》明确实施主体不得仅为工程建设单位或财务投资人,须实质承担生态治理与产业经营责任;由产业运营方控股,可使运营责任与投资收益真正统一。三是隔离政府信用风险。明确政府方不承诺保底收益、不承担回购义务、不将项目支出纳入政府支出责任,从制度上切断隐性债务通道。

对联合体的遴选设置三项门槛:具备 3 年以上农牧食品加工、文旅或体育场馆与冰雪运营领域的实际运营业绩;承诺产业板块自有资本金足额到位且分期锁定;接受生态环境治理绩效考核与产业收益分账监管。

(四)实施期限调整

实施期限由 5 年调整为 8 年。调整原因在于:新增产业子项需重新办理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客观上需要时间;同时采取"分期建设、分批达产"方式,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大、达产期过于集中带来的现金流压力。

表 6 实施期限调整对比
阶段调整前调整后
建设期2024—2026 年,共 3 年2024—2028 年,共 5 年(一期 2024—2026 年,二期 2027—2028 年)
达产期2027—2028 年,共 2 年2029—2031 年,共 3 年(达产率 60%、80%、100%)
运营期2027—2046 年,共 20 年2029—2048 年,共 20 年
实施期限2024—2028 年,共 5 年2024—2031 年,共 8 年
项目全周期23 年(2024—2046 年)25 年(2024—2048 年)

注:一期工程已开工并在建,二期工程于完成用地、环评手续后开工。运营期延长 2 年,与贷款期限、特许经营期限相匹配。

四、调整后的项目可行性与 EOD 逻辑论证

调整后的项目是否仍是合格的 EOD 项目,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生态与产业是否真正一体、收益能否覆盖投入与本息、综合效益是否成立。以下逐项论证。

(一)生态与产业深度融合:从"两张皮"到"一条链"

1. 空间上单元对应,不是简单拼盘

调整后所有产业子项均布设于海兰江干流上游段及 3 条支流沿线,与 6 类生态治理工程形成一一对应的空间叠合关系:有机稻米与林下道地药材基地布设于水质最敏感的上游段及水土流失治理、缓冲带修复地块,直接以Ⅲ类水质和 70.52% 森林覆盖率为其有机认证与道地品质来源,治理完成即形成可利用的经营空间;民俗沉浸式文旅依托明东村等朝鲜族古村与滨水步道,不新增建设用地;中国女子足球青训与培养产业基地、冰雪运动体验与训练基地两个子项落位于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及域内已运营冰雪场所的存量建设用地,训练草坪与雪道林地既是产业经营空间,也是流域生态修复的成果空间;农光互补配套布设于园区厂房屋顶、未利用地与农光互补地块;加工环节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承接上述基地原料。项目不再存在"治理在河东、产业在河西"的分离格局。

2. 产业链上互为条件,形成闭环

调整后形成一条可自我强化的闭环链条:海兰江控肥控药与面源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 → 有机肥 → 施用于有机稻米与林下药材基地 → 减少化肥农药、削减面源入河 → 水质稳定达标、土壤微生态改善 → 有机认证与道地药材溢价(有机米 12–25 元/kg、药材溢价 30–50%)→ 精深加工、沉浸式文旅与特色体育康养创造经营净现金流 → 按二产销售计提 3–5% 并统筹文旅与体育运营收益注入海兰江生态管护基金 → 反哺流域设施运维与面源监测。女足青训与冰雪运动以滨水绿地、森林景观为场地本底,其赛事与研学客流又为民俗文旅提供非季节性导流;中医药膳加工直接消化林下药材产能,形成"种植—加工—康养"链内闭环——三大特色产业不是外挂的增收板块,而是把既有治理成果转化为经营空间、把既有存量资产转化为现金流的"价值放大器"。农光互补绿电贯穿全链,降低加工与运营能耗成本。

这条链条的关键在于:治理投入本身构成了产业的前置成本,产业收益本身构成了治理的持续动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既是环保设施,也是有机肥产业的原料车间;面源污染治理既是水质保障措施,也是绿色认证的技术前提;光伏绿电既是低碳能源,也是可售现金流。二者不是靠"肥瘦搭配"在账面上捆绑,而是在物质流和价值流上互为条件,符合《实施导则》"深度融合、互为条件"的核心要求。

区 别 于 原 方 案 的 关 键 一 点

原方案的产业(文旅)与治理之间是"环境好了游客会来"的间接关联,属于弱关联;调整后的产业与治理之间是"治理设施就是生产设施、治理对象就是原料来源"的直接关联,属于强关联。前者在评审中容易被判定为"两张皮",后者可以逐项追溯物质流与资金流。

可 研 印 证 · 三 条 银 行 视 角 的 硬 标 准

一是关联须"物理可解释"。上述每一环都可回答"若生态未治理,产业将损失多少收入"——水质不达标则有机认证失效、道地药材降级,溢价归零;这是银行可穿透核验的硬关联,而非概念包装。

二是规避产业包同质化。龙井本包锚定有机稻米、林下药材、民俗文旅与特色体育康养,中医药膳仅保留"种植—加工—消费品"轻资产环节,不与延吉布尔哈通河"朝医药康养"重资产板块重复,规避评审中"产业包同质化"的致命质询(参见《海兰湖 EOD 产业路径研究报告》"海兰江/布尔哈通河叙事已被占满"的判断)。

三是光伏不作关联产业子项。按《实施导则》第八条,光伏仅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发展光伏、种植养殖与加工等复合型产业"情形中被明确列举;单纯售电与流域治理关联性不足。本方案将农光互补定位为能源配套,售电收益不进反哺主口径,从结构上消除"两张皮"质疑(反哺主口径 DSCR 仍达 1.69)。

四是先有运营方再有测算。二期开工前须落实不低于产能 60% 的意向订单或包销协议,现金流按运营方承诺测算,杜绝"用尚未存在的现金流覆盖已发生的治理成本"。

(二)财务自平衡分析:算清三本账

1. 达产年收入与经营净现金流

按调整后建设内容,达产年(运营期第 3 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5.20 亿元、经营成本 3.41 亿元、经营净现金流 1.79 亿元,综合净现金流率 34.4%;剔除农光互补能源配套售电收益后的反哺主口径经营净现金流为 1.61 亿元。收入测算基于产能、单价与订单三类参数,均有可验证依据,未采用客流类比推算法。

表 7 达产年分板块收益测算
产业板块年营业收入
(亿元)
年经营成本
(亿元)
经营净现金流
(亿元)
净现金流率
有机水稻及精深加工1.701.200.5029.4%
朝鲜族民俗沉浸式文旅1.400.900.5035.7%
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0.400.180.2255.0%
中国女子足球青训与培养基地0.520.390.1325.0%
冰雪运动体验与训练基地0.480.350.1327.1%
中医药膳与体育康复康养0.500.370.1326.0%
农光互补与园区绿电配套0.200.020.1890.0%
合 计5.203.411.7934.4%
其中:计入反哺主口径
(剔除能源配套售电收益)
5.003.391.6132.2%

注:测算基于 2026 年价格水平,收入按产能利用率 100%、行业可比价格下限取值;成本含原料、人工、能耗、维修及管理费用,不含折旧摊销与财务费用。三大特色产业达产年合计营业收入 1.50 亿元、经营成本 1.11 亿元、经营净现金流 0.39 亿元,测算基于海兰江足球文化小镇已实现的赛事与驻训需求、域内冰雪场所近年雪季运营数据及药膳行业毛利率水平。反哺主口径系按《实施导则》第八条将农光互补定位为能源配套、其售电收益不计入关联产业反哺现金流后的审慎口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碳汇、水权、品牌授权)收益按审慎口径另行计入,未纳入本表。

2. 本息覆盖能力

债务性资金 9.45 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贷款 7.60 亿元(期限 25 年,含宽限期 5 年,还款期 20 年等额本息,利率按 3.85% 测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30 亿元(期限 15 年,等额本金,利率 2.85%)、绿色债券及产业基金 0.55 亿元(期限 10 年,利率 3.20%)。达产年还本付息合计 0.65 亿元,生态治理年运维 0.30 亿元,年度需覆盖支出合计 0.95 亿元;经营净现金流 1.79 亿元,剔除能源配套售电收益后的反哺主口径为 1.61 亿元,对应本息覆盖倍数(DSCR)分别为 1.88 与 1.69,均高于 1.2 的行业审慎标准。

表 8 还本付息与本息覆盖倍数测算
债务工具金额
(亿元)
利率期限安排年还本付息
(亿元)
政策性银行贷款7.603.85%25 年(宽限 5 年)0.48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02.85%15 年,等额本金0.11
绿色债券及产业基金0.553.20%10 年0.06
合 计9.45——0.65

注:DSCR=经营净现金流 ÷ 年度需覆盖支出=1.79 ÷(年还本付息 0.65 + 生态治理运维 0.30)=1.88;按剔除能源配套售电收益的反哺主口径为 1.61 ÷ 0.95=1.69。建设期及达产期内利息按资本化或宽限只付息处理,还款期内各年本息均衡。

同时测算: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约 5.9%,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约 8.9%,静态投资回收期约 15.6 年(含建设期)〔收益率指标以可研财务评价章节重算为准〕。全投资收益率看似偏低,主要因公益性生态治理投资占比达 46.7% 且不产生直接经营收入;资本金收益率约 8.9%,满足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类项目的合理回报要求,也符合 EOD 项目"保本微利、可持续运营"的基本定位。作为对照,原方案测算的达产年本息覆盖倍数仅为 1.12,按实际运营数据修正后降至 0.83,调整后提升至 1.88(反哺主口径 1.69),财务安全性得到实质性改善;临界点(反哺主口径净现金流下降约 29%、全口径下降约 36%)时 DSCR 仍达 1.2。

3. 敏感性分析

考虑到农产品价格波动、文旅客流波动、绿电消纳等不确定因素,对收入、成本、投资三个变量作单因素与叠加情景测试(收入下降时,变动成本按 50% 弹性系数同步下调)。

表 9 本息覆盖倍数(DSCR)压力测试
情景年净现金流
(亿元)
年度需覆盖支出
(亿元)
DSCR判断
基准情景(全口径)1.790.951.88满足
基准情景(反哺主口径,剔除能源配套收益)1.610.951.69满足
乐观情景(净现金流 +10%,主口径)1.770.951.86满足
悲观情景(净现金流 −15%,主口径)1.370.951.44满足(≥1.2)
产业专项冲击(冰雪营收 −40%、女足营收 −50%,主口径)1.160.951.22满足
极端双叠加(净现金流 −28%,主口径)1.160.951.22触发备付
投资超支 10%(主口径)1.611.021.58满足

注:年度需覆盖支出=年还本付息 0.65 + 生态治理运维 0.30 = 0.95 亿元(固定)。反哺主口径=剔除农光互补能源配套售电收益 0.18 亿元后的经营净现金流 1.61 亿元。按《实施导则》第八条,光伏类内容不作为独立关联产业子项,本方案据此设定双口径:即便评审按最严口径剔除能源配套收益,基准 DSCR 仍达 1.69、悲观情景 1.44,项目资金自平衡不依赖光伏。极端双叠加情景下降至 1.22,启动偿债备付金(按年本息 25% 计提约 0.15 亿元/年)+贷款期限弹性条款兜底,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测算显示,单一不利因素(主口径净现金流 −15%)出现时,DSCR 仍可维持在 1.44、高于 1.2 审慎线;在主口径净现金流下降 28% 的极端双叠加情景下,DSCR 降至 1.22,需启动偿债备付金并启用贷款期限弹性条款。这一结果说明:调整后的现金流结构已具备基本抗压能力,但不具备承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的冗余,因此有必要设置偿债备付金和期限调整机制作为制度性缓冲,而非依赖对市场环境的乐观假设。

(三)综合效益评估

1. 生态环境效益

项目建成后,海兰江(龙井段)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断面比例保持 100%(现状已达标,目标为稳定保持并消除汛期波动);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由 82% 提升至 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 45% 提升至 88%;累计修复生态缓冲带 28 公里、建设缓冲带 186 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2 平方公里。经测算,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 1150 吨、氨氮约 132 吨、总磷约 58 吨,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水源涵养能力明显增强,为大新水库及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提供长效保障。

2. 经济效益

达产年实现营业收入 5.20 亿元,年上缴税收约 0.30 亿元;直接提供就业岗位约 1,600 个(其中三大特色产业约 450 个,含教练、赛事运营、冰雪服务与药膳加工岗位),带动农户约 2,400 户、户均年增收约 1.4 万元;明东村等沿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可由目前的 96 万元提升至 140 万元以上。三大特色产业达产年预计接待驻训队伍 10—15 支、赛事与研学客流约 10 万人次〔估算〕,其非季节性客流可显著平滑流域文旅的冬季低谷。相较于原方案,调整后单位投资的产业收益能力明显改善——每亿元产业投资对应的经营净现金流由 0.13 亿元提高至约 0.27 亿元(反哺主口径 0.22 亿元),投资效率提升逾一倍。

3. 社会效益

项目所在区域为边境多民族聚居区。产业落地可有效缓解边境村屯人口外流,稳定守边固边的人口基础;朝鲜族传统农耕文化、饮食文化与民俗村落得以在产业运营中活化传承;项目建设与运营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龙井市已于 2025 年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吉林频道,2025 年 11 月),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充实"两山"转化路径的县域样本,具备较强的示范意义。

五、保障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清单化调度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项目调整推进工作专班,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部门及沿线乡镇为成员单位,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建立调整事项清单、手续办理清单、资金到位清单三张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确保调整方案不打折扣落地。

(二)强化要素保障,破解落地制约

用地方面,产业子项用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格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解决,坚决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设施农业用地按备案制办理,避免"以设施农业之名行非农建设之实"。环评方面,对同类型子项实行打捆审批,提前介入、并联办理,力争二期工程在 2027 年三季度前取得全部环评批复。配套方面,同步落实水、电、路、气及冷链物流配套,将产业基地连接线纳入农村公路提升计划。

(三)强化资金监管,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

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生态治理资金与产业经营资金分账管理、封闭运行,生态治理资金按工程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拨付,产业收益按约定比例进入偿债专户。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按年还本付息额的 25% 计提(首年不低于 0.15 亿元),专项用于应对收入波动。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穿透式监测,严禁挪用、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在与社会资本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政府方不承诺保底收益、不承担回购义务、不提供任何形式担保,项目支出不纳入政府支出责任,坚决防止以 EOD 之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强化运营前置,避免"建成即闲置"

坚持"运营决定建设"原则,在方案设计阶段即引入产业运营方参与工艺选型、产能配置与空间布局;对社会资本方设置运营业绩门槛和履约保函要求,明确运营绩效考核与收益分配、政府支持政策挂钩。全部七个板块在开工前须落实不低于产能 60% 的意向订单或包销协议,从源头锁定现金流;对稻米、药材基地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模式,稳定原料供给与农户收益。其中:女足板块须落实与省州体育、教育部门的定向培养协议及职业俱乐部驻训意向,学费现金流与俱乐部存续脱钩、转会分成仅作或有收入;冰雪板块须落实专业队驻训协议与渠道预售,委托专业冰雪运营商轻资产运营;药膳板块须落实商超、电商包销协议,SC 产线一次性建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表 10 下一步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主要工作责任单位
2026 年 11 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方案;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初审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6 年 12 月按重大变更程序报省生态环境厅重新组织论证;报省发展改革委办理项目变更;同步向贷款银行提交调整申请及补充测算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2027 年一季度组织专家论证会(生态环境 3 名、投融资 2 名、产业运营 2 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施方案修订市发展改革局、项目公司(筹)
2027 年二季度完成二期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评打捆审批;组织社会资本公开遴选并签约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财政局
2027 年三季度完成银行授信变更或重新审批;办理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市财政局、项目公司
2027 年四季度二期工程开工;建立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与信息披露机制项目公司、市生态环境分局

以上报告,请审示。恳请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在项目重大变更论证、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恳请贷款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本项目调整方案予以重新评估。

特此报告。

龙井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明细表
2. 财务测算主要指标表
3. 调整前后主要指标对照表